散货船班条款,也称为“船位条款”或“总兑条款”,指船东有责任雇用装卸工,并承担装卸费和装卸费。
具体地说,散货船装货港的承租人只负责把货物运到码头、船边、并放在船上的吊钩之下,船东在卸货港接货,而船东则由船东在其吊钩之下交付货物,而承租人则在船舶吊钩下接收货物。而至于成本的划分,则完全以此为标准。
海运实践中,有一些人错误地认为,只要班轮条款是有规定的,那么这种运输完全应该以班轮运输为条件,否则不能。班轮条款,就是仿照班轮的惯例,将轮船的费用分摊到船东身上,并没有涉及其他权利和义务,而是由船东来负担装卸费用。
管道卸下无管装
出租方不承担运费条款。散货船租赁者无须支付装载费的条款,也称为船舱收货条款。根据本条款,船东在装货港仅对在船舱内收取货物,装运费用由租船人承担,在卸货港发生的费用由船东承担。
管装无论卸
这一条款也被称为舱内交货条款。根据这一条款,船东须在装货港支付装货费,而在卸货港的船东只负责舱内交货,而卸货费由承租人承担。
不论装或卸
租赁者不必支付装卸费用条款(F.I.O.),也称舱内收,交货条款。根据这一条款,船东只负责在船舱收货和交货,承租人在两港雇用装卸工,并承担装卸费。
无论装卸、装载和平舱费用条款
出租方不承担装卸、积载及平舱费条款,亦称内舱收,交付和负责积载条款。本条款与班轮条款完全相反,船东并不承担一切装卸费用,而雇用装卸工和相关的装卸费和装卸费由承租人承担。根据本条款,由散货船装运货物所需的绑扎费用和所需的绑扎材料也应由承租人承担。然而,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装运大件货物时,应在合同中注明“绑扎”字样,表示散货船东对绑扎费用不承担责任。同理,若在上述规定后加上“垫舱”字样,表示出租人除不承担上述费用外,也不承担垫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