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散货船海运过程中,由于海运周期长、距离远、运输环节多,使不少客户对海运过程中货物受损的风险及如何处理产生了疑问。
一、寻找阶段
即找承运人负责的期间。除另有规定外,在散货船海运承运人负责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货方证明了货物损失的事实以及货物损失发生在承运人责任期间之后,承运人就可以证明存在免责或赔偿限额。
二、投保
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货损检验及索赔等程序,保留通知及沟通的证据。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取得代位权,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因此,拿出保险合同看一看保险条款,该赔还是不赔,是有根据的。
三、查找检查
货物受损的程度,受损的金额,受损的原因都要靠检验。普通船舶、保险人分别指派检验人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货物价值较大或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货方可委托检验人进行检验。货损纠纷进入诉讼或仲裁阶段时,法院将对检验报告作综合考虑。
四、寻找索赔
可能有一个以上的货损的潜在责任者,可以选择按照运输合同关系找承运人,或者保险合同关系找保险人,或者侵权责任关系找侵权人。从合同约定、免责情形、举证责任分配、执行便利等方面综合考虑,也看到了所有潜在责任者一起被起诉的案例。
要“防患于未然”,当然要做好风险规避工作,而不是事后处理。